各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,强化师生、家长交通安全意识,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,杜绝涉及学生的交通安全事故。学校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,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专项宣传教育时间
即日起至6月底。
二、专项宣传教育重点
(一)普及“知危险、会避险”交通安全知识,大力宣传大型车辆(特别是渣土车、工程搅拌车、长挂车、危化品运输车等)驾驶“内轮差”和“视觉盲区”交通安全常识以及“五不五要”、“六不六要”规定。教育学生严禁无证驾驶汽车、摩托车、超标电动车等机动车,不乘坐超员、超速、拼装、无牌无证、黑车和摩的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。
(二)劝导师生拒绝驾乘超标电动车、改装三轮车等非法车辆,劝导师生拒绝驾乘电动车或摩托车超员乘坐,劝导师生拒绝驾乘电动车或摩托车不按道行驶、超速行驶。
三、具体工作措施
(一)迅速组织部署,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。各学院要对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再动员、再部署,结合学院实际,采取针对性措施,主动作为,全力以赴开展特色宣传教育活动,持续深入推进各项教育工作,化解风险、服务师生,有效履行职责。
(二)强化集中教育,普及“知危险、会避险”知识。通过专题讲座、交通安全课、主题班会、演讲比赛等时机,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、交通安全图片展、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活动,针对在校师生和驾驶人,普及“知危险、会避险”交通安全知识,大力宣传大型车辆(特别是渣土车、工程搅拌车、长挂车、危化品运输车等)驾驶“内轮差”和“视觉盲区”交通安全常识以及“五不五要”、“六不六要”规定,教育学生严禁无证驾驶汽车、摩托车、超标电动车等机动车,不乘坐超员、超速、拼装、无牌无证、黑车和摩的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,切实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100%。
(三)深入学习交通法律法规,增强学生交通安全知识。要深入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各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,使学生知悉交通法规。
(四)开展校园交通违法监督活动。严禁超标电动车、无牌无证机动车进校园,严查校内机动车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,并对违停车辆进行曝光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。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,以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姿态,迅速行动、积极履职,全力以赴,展开宣传攻势,配合整治,切实遏制当前涉及学生的恶性事故高发态势。
(二)加强督导,严肃问责。在专项整治宣教期间,相关部门督导组通报的人员,根据事故程度,除对本人进行全校通报外,并将个人的违法行为纳入单位年度安全考核,直至安稳工作“一票否决”。
(三)认真总结,及时上报。各学院要指定专人,负责材料收集和信息上报工作。6月5日前,要报送专项宣教行动方案和联络人名单。
安稳处
2018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