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,各机动车辆驾驶人:
随着校园机动车辆日趋增多,车辆乱停乱放、超速行驶、违规鸣笛等现象时有发生,有些车辆甚至严重违规,影响了校园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,规范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秩序,现对校园内停车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机动车辆停放的规定
(一)请广大驾驶人严格按照已划定的校园停车场及停车位停放车辆。
(二)校园南北主干道及其他有禁停标志的路段不得停放车辆。
(三)严禁在校园人行步道、人行横道(即斑马线)、消防通道、黄色网格线、陡坡路段、转弯路口、出入口(门岗)周边以及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所列的其它不得停车地点停放车辆。
(四)遇有校园大型活动时,要按照现场执勤人员的要求停放车辆。
(五)校园内车辆限速20km/h且在非紧急情况下禁止鸣笛。
二、对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的处理办法
(一)首次在违停路段及地点停车,情节较轻的,执勤人员将给予违规停车提示;再次发生违停行为或情节较重的,执勤人员将粘贴《违规停车告知单》。
(二)违规在校园步行道、人行横道线(斑马线)、消防通道、黄色网格线、转弯路口等处停放的车辆,将采取粘贴《违规停车告知单》,情节严重的,将采取锁车、拖车(费用车主承担)等措施。
(三)对多次违停或拒不服从执勤人员纠正的,其车辆将列入校园“车辆黑名单”,并取消其车辆入校资格。
(四)对严重超速或涉嫌危险驾驶,执勤人员将控制车辆并报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。
安稳处
2018年5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