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查获的酒驾入刑第一人被刑拘
2011年5月1日0时44分,内蒙古司机李某对着酒精检测仪轻轻一吹,就吹出了一个纪录: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9.6毫克,成为酒驾入刑后刑事处罚的第一人。因涉嫌危险驾驶罪,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凌晨,东城交通支队夜查小分队的交警开始在朝阳门桥上准备夜查酒驾。长约百余米的路段上,三条车道都设置了锥筒,提前让接受检查的车辆减速。当民警刚刚码好交通标志,一辆外地牌照的奔驰越野车由东向西驶来,交警立即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。司机轻轻一吹,酒精检测仪的数值迅速冲过80的醉驾标准。
按照酒驾入刑后的酒驾检测规定,交警立即将该车司机带到警车上再次检测,并迅速将其带回交通支队,请999的医疗人员进行专业抽血检测。3时40分,经鉴定,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9.6毫克,已超过醉酒驾车标准近一倍。
经查,司机李某今年25岁,内蒙古人,驾车来北京是看望弟弟,晚饭时喝了几瓶啤酒。凌晨4时许,在东城交通支队讯问室内,李某见到摄像机的镜头,始终不愿以面目示人。“你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吗?”面对提问,李某答称知道,但“不知道北京查得这么严”,而且他表示并不知道酒驾入刑的规定,“我等着接受处理吧”。
10时30分,经过连夜处理,出具酒精检验报告、讯问笔录、查获经过等证据后,交警向李某出示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》,拟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,李某对此表示认可。三天之后,交管部门将依法吊销李某的机动车驾驶证,同时,因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,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