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新生同学:
根据永顺派出所日前通知要求,未交纳户口迁移证的2012级外埠新生请尽快上交本人的户籍材料,办理日期截止2012年11月2日。
户籍材料包括:
1、学生本人的户口迁移证及一寸近照彩色免冠照片一张。
2、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张。
3、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。
咨询电话:89534497
保卫处户籍办
2012-10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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