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新生户口迁入学校
1.办理对象:计划内招收非北京生源的本科生、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和计划外自筹经费的研究生,本人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。北京生源学生、继续教育学院学生、定向研究生、委托培养研究生,不予办理。
2.办理流程: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(右上角写上学号)、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和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原件(要求打印内容清晰、完整)及复印件一份,到学校安稳处户籍科办理新生入户手续。户籍科统一办理审批和落户手续,预计次年3、4月份完成落户。
如新生自报到之日起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不上交转户申请材料,且没有申请延长时间转户的学生(含研究生、本科生和第二学位学生)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,日后不再办理户口接收手续。
3.办理时间:新生每年按照安稳处户籍科发的相关通知的时间内,工作日上午9:00-11:00,下午14:00-16:00。
4.办理地点:学校南大门往东30米安稳处户籍科
5.联系人及电话:赵老师 010-89534497
二、京外户籍在校毕业生户口迁出
1.办理流程:毕业生离校由学校统一安排办理户口迁出手续。
户口迁往京外的,由学生本人填写“毕业生户口迁移确认书”(见附件),各学院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交安稳处户籍科,永顺派出所办理“户口迁移证”后下发各学院,各学院发给学生并告知在有效期内落户。
户口迁往京内的,由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、户口接收函复印件到安稳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。
户口暂存学校的,由学生本人持硕士、博士录取通知单、单位户口接收证明到安稳处户籍科在毕业前办理。学生毕业后学校只开具工作入职和户口落户的首页证明,如开具其他首页证明必须办理迁出手续。
2.办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11:00,下午14:00-16:00。
3.办理地点:学校南大门往东30米安稳处户籍科
4.联系人及电话:赵老师 010-89534497
三、户籍在校生日常管理
1.办理对象:户籍已迁入北京物资学院集体户口的在校学生(含研究生、本科生和第二学位学生)。
2.办理手续:在校生如需学校集体户户口首页(加盖红章的复印件)、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,需本人持身份证或一卡通(原件),到安稳处户籍科办理。
3.办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11:00,下午14:00-16:00。
4.办理地点:学校南大门往东30米安稳处户籍科
5.联系人及电话:赵老师 010-8953449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