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届外埠本科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的通知
各学院:
2017届本科生即将毕业,经与公安部门协商,方便外埠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手续,现将外埠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明确如下:
1、请各学院辅导员老师督促落户在学校集体户上的外埠本科毕业生(户籍办提供名单供参考),填写好户口迁移确认书(见附件),要求本人亲自填写,字迹工整清晰,准确具体;
2、户口迁往地址应具体到门牌号,如:X省X市X区(县)X乡(镇)X村(组)或X小区单元楼室。如与入学迁入地址一致时,简化填写“原籍”两字即可;
3、户籍卡暂缓留存学校的毕业生,不需填写户口迁移确认书,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:
(1)在北京落实就业单位并解决落户的毕业生,凭身份证、落户接收函或三方协议到户籍办领取户籍卡;(2)录取为本年度北京地区院校研究生的,到户籍办领取户籍卡直接到录取院校报到;(3)已确认录用为村官、参军入伍、西部志愿者、社区工作者等毕业生(以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名单为准),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办备案办理。
4、需要办理护照、居民身份证、港澳台通行证等相关事务的毕业生,请在填写户口迁移确认书之前及时办理,逾期户籍卡将上交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证。
5、请辅导员老师收齐户籍迁移确认书后于6月10日前交到户籍办,逾期未办理的,由本人持户籍卡和户口迁移确认书,自行到永顺镇派出所办理。
6、毕业典礼日凭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到户籍办领取本人户籍迁移证。
户籍办咨询电话:89534497
办公地点:行知楼东侧平房107房间
永顺镇派出所户政咨询电话:80887115
办公地点:永顺镇城辛庄1号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至12:00
14:00至17:00
双休日不办公
乘车路线:南门外坐911、342、587路公交车皇木厂下车,向西步 行200米左右
安稳处户籍办
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
2017年5月15日